自3月1日起,將試行《浙江省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(試行)》,這也意味著,浙江省內天然氣居民家庭生活步入“階梯式價格制度”,其價格按照分類分級管理的原則,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。終端用戶銷售價格分為居民用氣價格和非居民用氣價格,居民用氣價格實行政府定價,非居民用氣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。終端用戶銷售價格由氣源購氣價格和城市管網配氣價格構成。
采用階梯式價格主要是為了提倡節約用氣,合理使用天然氣資源,“對于普通大眾來說,不會存在‘借梯漲價’的問題,參照階梯用戶的覆蓋率達80%,第二階梯用戶為95%,結合這一原則,地市級物價部門還會考量當地居民收入、消費承受能力等。”
與此同時,天然氣銷售價格還將實施上下游聯動,即“現行價格”加上“價格聯動額,在操作時,價格主管部門應提前5個工作日在政務網站或新聞媒體公布具體聯動方案,需要聽證的話會組織聽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