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、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起草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《商用燃氣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》于2013年5月31日在北京通過了專家組審查。
《商用燃氣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》標準范圍包括了中餐燃氣炒菜灶、炊用燃氣大鍋灶和燃氣蒸箱等產品,能效等級分布如下:
類型 | 熱效率 (%) | ||
1 | 2 | 3 | |
中餐灶 | 45 | 35 | 25 |
大鍋灶 | 65 | 55 | 45 |
蒸箱 | 90 | 80 | 70 |
1級是目標值,達到1級要求的產品是先進、高效產品;2級為產品節能評價值,達到節能評價值的產品是節能產品;3級則為產品的能效限定值,也是市場準入的最低限定值;低于該指標的產品為淘汰產品,應禁止其生產和銷售。
該標準的制定完成,將會促進我國商用燃氣灶具產品技術提升,提高燃氣為能源的燃燒器具產品的市場競爭力,促進燃氣燃燒器具節能減排政策的貫徹執行。